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科学研究经费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高校基本科研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辽教办发[2017]48号),现组织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项目主要包括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基础研究项目、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

1.重点攻关和服务地方项目:按照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结合学校特色和学科优势,自主设置重点攻关项目和服务地方类专项项目。

重点攻关项目主要围绕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辽宁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持性、战略性前沿科学问题研究以及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卡脖子”问题等;支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培育研究。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5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3万元

服务地方类项目主要面向“一带五基地”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开展对辽宁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服务民营企业以及服务政府决策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3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1.5万元

2.基础研究项目主要支持面向前沿科学问题开展自由探索,提出更多原创理论,做出更多原创发现,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提升“双一流”建设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头科技供给和创新支撑。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3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1.5万元

3.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主要支持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员开展探索性、原创性研究,吸引国内外优秀青年博士在省内从事博士后研究,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依托科研项目、一流学科和科研基地开展创新性研究。自然科学类每项资助2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资助1.5万元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向主持过市级课题未主持过省级A类项目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倾斜(青年项目除外),要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并依托科研机构申报。同一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合计不得参加超过两个在研项目(项目组成员以申请书为准),项目组成员中一般应吸纳3名以上在校本科生。青年科技人才“育苗”项目资助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于科研能力强的科研人员鼓励申报更高层次的项目。

2.各专业至少申报1项,各部门要组织研讨论证,结合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等要求来申报,有针对性的合理组建研究团队,避免研究方向散、自由科研现象发生,部门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并做好研讨记录,以备审查。

3.研究内容已获得国家科技计划支持或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立项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此项目。同时不得以与已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课题、博士学位论文基本相同的题目重复申报。

4.第一申报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及科研机构的研究方向,结合国家和辽宁省经济社会及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5.课题组成员年龄、职称、知识结构合理。除重点项目外,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6.第一申报人在申报项目完成期限内达到退休年龄的,一般不得申报。

7.正在承担辽宁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项目和重点项目。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如未在规定时间结题的,可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为自动撤项,学校收回已下拨的剩余科研经费,同时该项目负责人自撤项年度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此类课题。

2.项目成果至少含一篇与课题相关、公开发表的核心论文一篇准予申请结题,其他成果要结合申报精神和项目要求设定,结项前只允许报销公开发表的核心期刊发表的费用。

3.项目经费预算和使用、日常管理、结项等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材料

所有项目采取网上匿名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

请各部门推荐项目负责人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项目申报”,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匿名压缩材料,包括《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匿名申请书》或《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匿名申请书》,合订一册的匿名佐证材料(PDF,不超过30个页码),所有材料以“项目名称”命名,相关材料电子版见附件。

请各部门提交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至科研处。

五、截止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6月5日10:00

联系人:王庆  秦锋祥    联系电话:0411-86208740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3: 2019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2009版学科分类与代码表(GBT13745-2009)》

 

科研处

2019年5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