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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辽宁省教育厅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辽教发〔2006〕113号)、《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辽教发〔2006〕106号)、《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辽教发〔2011〕43号)、《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管理办法》(辽教发〔2011〕73号)相关要求,现组织2015年度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题范围及要求

  本次结题范围包括2015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及各类专项项目

  2015年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目前尚未结题的各类科学研究及专项项目、支持计划项目,包括:

     1. 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 3. 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项目;

     4. 教育科研管理智库项目;5. 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6. 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

     7. 因特殊原因申请延期结题并经批准的其它年度项目。

二、 评审与材料报送

(一)本次结题评审工作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2015年度所有项目验收和免验收要求按照2017年省教育厅印发的年度结题通知规定执行。具体参见:http://www.lnen.cn/zwgk/zwtz/289644.shtml

(二)提交材料

1.免验收结题

《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附件1),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免验收结题依据的证明材料。《免验收结题申请表》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连同汇总表,见附件3)发科研处邮箱:keyanchu8042@126.com。

 2.验收结题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附件3),后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目录、经省教育厅审批的《项目申请书·评审书》的复印件、项目完成成果证明材料。《结题审批书》用word格式、佐证材料用pdf格式。以上材料要求双面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一册,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连同汇总表,见附件3)发科研处邮箱:keyanchu8042@126.com。

(三)报送时间

   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18年11月5-6日。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免验收结题申请表

附件2: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批书

   附件3:辽宁省教育厅专项计划结题情况一览表(人文类)附件

科研处

2018年10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