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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受理2018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经费报销事宜的通知

各部门:

2018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工作开始,各部门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按时提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截止时间

    受理时间:2018年10月10-15日

二、报销、销户范围

已通过结题评审、有正式结项文件、经费已下拨到学校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横向课题必须提供相关结题或成果验收证明材料。

未结项课题累计报销不超过科研经费总额50%。    

三、报销程序

(一)课题组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天博官方网站,天博(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2018年半年科研经费报销一览表(附件1,提交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keyanchu8042@126.com,连同项目立项(或结项)经费预算表、报销票据(按报销开支范围分类,具体可参见《<天博官方网站,天博(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见附件2用小信封装好,由部门统一提交科研处。

(二)报销票据科研处审核后,由课题负责人签字和所在部门领导签字(或签章)

财务处对票据进行审核,统一办理经费报销、账户结项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正规发票收据、小票以及与餐饮相关的票据等不予报销发票各项信息一定要清晰,无缺漏;发票开具单位税号一定要和加盖发票专用章上的税号一致。

2.发票名头须为“天博官方网站,天博(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车票类除外),个人名头无效

3.发票开具时间须为课题研究期间内

4.报销费用各项支出比例严格以项目经费预算表支出比例为准,如果项目申报时无涉及经费预算,请按照《天博官方网站,天博(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2018年上半年科研经费报销一览表》信息填报。

5.专家咨询费和劳务费严格按照项目预算列支,由项目负责人填报《天博官方网站,天博(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科研项目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报销单》(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keyanchu8042@126.com

6.购买设备、办公用品以及大量复印、装订,使用定额发票报销的一律附明细单,且出具单位与发票单位要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7.购买图书、刊物等相关资料,请根据《天博官方网站,天博(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科研经费购书管理细则》(见科研处网页“服务指南”栏目)联系图书馆张平老师(内线8105)履行相关手续。

8.购买单项设备超过1000元(含1000元),请联系总务处赵春鹤老师(内线8668),履行固定资产备案手续。

9.存在使用虚假发票、自己或他人重复使用发票等违规行为的,涉及金额不予报销,全部转入学校科研发展基金账户并通报批评。

10.经费余额信息可在财务处科研信息系统中查询(财务处网页右下角“友情链接”处,具体网址:http://219.216.231.215/kfweb/logins.aspx)。

11.2017年7月1日开始,发票必须有学校名头和税号(务必核实准确,无错别字、无缺漏),且发票内容不会再出现“办公用品”、“设备耗材”等单一字眼;2016年6月1日开始,地税发票不允许报销;2017年7月12日开始为新税号。

各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以上标准执行,并将票据按类别区分所在部门要严格审核。

附件也可在科研处网页“下载专区”栏目处下载。

其他不明事宜请咨询科研处,咨询方式:

    电话:0411-86208740  内线8042     联系人:秦锋祥

附件:

    1.《天博官方网站,天博(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2018年半年科研经费报销一览表》

    2.《天博官方网站,天博(中国)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具体执行有关事项问答

                                         科研处

                                   2018928